捐贈...
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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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英文:Donation),臺灣俗稱寄附,是作為公共或慈善用途之贈與或捐獻[1],目的有多種。捐贈是施恩,付出自己所有,例如金錢、物資、服務、身體器官、時間、名譽等,去贊助受惠者,例如慈善機構、弱勢社群等。
宗教角度,捐贈行為是一種做功德的行為,有分「陰德」和「明德」。 陰德是施恩不揚名,多以「無名氏」自稱。 陰德曾經給歌頌為「高尚情操」,相對於有目的捐贈。 明德是行善者部分為揚名,目的是換取慈善家、榮譽學位、勳章、爵士(MBE的稱號),或以學校、建築物、地方等命名為榮,小則為換取慈善演唱會、晚宴、餐舞會入場贈券、限量版紀念品、感謝狀頒獎禮、免稅額等。
公共用捐獻(dedication to public use):意指將所有或部分財產捐獻於公共使用;財產所有人無法對已捐獻於公共使用之財產主張擁有任何權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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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協助
- 921大地震
- 高雄氣爆
相關
- 志願工作者
- 公益金
- 籌款活動
- 器官捐贈
- 禮物經濟
- 食物銀行
參考資料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捐贈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11-04.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公共用捐獻[永久失效連結]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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