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 目录 概论 方法 人稱 导航菜单编
文學體裁
第一人稱第三人稱
一種常用的寫作文體
目录
1 概论
2 方法
2.1 順敘
2.2 倒敘
2.3 插敘
2.4 散敘
3 人稱
概论
記敘的線索是指貫串記敘內容的脈絡,有連綴全文的作用,可以以人物、事件、物件、時間、空間為線索,或者以敘述者的思想感情變化為線索貫串全文。
方法
記敘的方法主要有順敘、倒敘、插敘、散敘等。
順敘
按事情發生或發展的先後次序來敘述。
倒敘
把事情的結局,或者某個重要的情節寫在前面,然後再按時間的順序來敘述事情的開始和發展。
也有先寫眼前的事物,或者當前的情況,由此引起回憶,追述往事以突出結果,或敘事的線索。
插敘
在敘述的過程中,暫時中斷敘述線索,插敘主要有以下幾種性質:
- 對過去事件片段的回憶。
- 對有關的人或事作補充、解釋。
- 由近而遠、由今至古地回溯相關內容。
插敘可以豐富情節、交代人物、說明因果、聯結關係、深化主題等作用,在結構上可以避免平鋪直敘和補充上文。
散敘
散敘把一些有一定聯繫的事件組織在一起敘述。散敘的事件,內容雖然不同,但都是圍繞同一個主題的。而且沒有時間相乘關係。散敘透過各個側面的敘述,可以把人物的思想性格或事件的真相寫得更全面和清晰,有層次豐富的效果。
人稱
指作者敘述事情時採用的身份和角度,主要有兩種: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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