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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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区(越南语:khu Tả Ngạn/.mw-parser-output .han-nom{font-family:"Nom Na Tong","Han-Nom Gothic","HAN NOM A","HAN NOM B","Ming-Lt-HKSCS-UNI-H","Ming-Lt-HKSCS-ExtB","FZKaiT-Extended","FZKaiT-Extended(SIP)","FZKaiS-Extended","FZKaiS-Extended(SIP)","Sun-ExtA","Sun-ExtB","MingLiU","MingLiU-ExtB","MingLiU_HKSCS","MingLiU_HKSCS-ExtB","SimSun","SimSun-ExtB",sans-serif}
區左岸),又称红河左岸区(越南语:khu Tả Ngạn Hồng hà/
區左岸紅河),是越南民主共和国初期的区级政区之一,今属海防市、海阳省、兴安省和太平省。
目录
1 地理
2 历史
3 行政区划
4 注释
地理
左岸区位于红河北岸,北接越北联区广安省、北江省和北宁省,西接第三联区河东省和河南省,南接南定省,东临北部湾。
历史
1952年5月,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从第三联区划出位于红河左岸的海防市、建安省、兴安省、海阳省和太平省,析设左岸区,成立左岸区抗战行政委员会。
1953年2月,海阳省水源县划归越北联区广安省管辖。
1955年2月22日,越南政府将左岸区重新并入第三联区,并将海防市升格为中央直辖市,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同时将广安省至灵县、荆门县和南策县划归海阳省[1]。但左岸区并入第三联区一事不久后暂缓执行。9月26日,建安省海安县划归海防市管辖。
1956年2月11日,鸿广区水源县划归建安省管辖[2]。
1958年11月24日,胡志明签署敕令,自12月1日起撤销左岸区,各省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3]。
行政区划
1958年11月,左岸区下辖建安省、海阳省、兴安省和太平省4省。
注释
^ 221-SL:鸿基特区和广安省合并为鸿广区
^ 257-SL:水源县划归建安省
^ 092-SL:撤销第三联区、第四联区和左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