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俊 (明朝) 生平 相關條目 参考文献 导航菜单编
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明朝庶吉士明朝翰林院编修明朝翰林院侍讀學士明朝礼部尚书明朝吏部侍郎明朝三孤弋阳人汪姓諡文莊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江西省弋陽縣進士明朝禮部尚書汪偉汪鳳正德侍讀學士禮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喬宇毛澄羅欽順桂萼嘉靖桂萼張璁席書
汪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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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禮部尚書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抑之 | |
諡號 | 文莊 | |
出生 | 不詳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 | |
逝世 | 不詳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 | |
親屬 | 汪鳳(父) 汪偉(弟)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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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俊,字抑之,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廣信府弋陽縣(今江西省弋陽縣)人,進士出身、明朝禮部尚書。汪偉之兄。
生平
汪俊之父汪鳳曾为貴州參政。弘治六年,汪俊會試第一(會元),授庶吉士,進翰林院編修。正德年間,參與修撰孝宗實錄,因不依附劉瑾、焦芳等人,被調任南京工部員外郎。劉瑾事敗后,召還恢復原職,升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升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1]。
當時朝廷討論興獻王尊號,其與尚書喬宇、毛澄等人力爭反對。毛澄借病辭去,代替者羅欽順不赴任,於是命汪俊任禮部尚書。當時獻王已加帝號,禮部主事桂萼再次請求稱皇考。嘉靖三年,汪俊率領廷臣七十三人上疏反對,奏摺被扣內廷不發[2],卻特召請桂萼、張璁、席書等支持獻王皇考的官員從南京回京師。汪俊再三勸阻,終不得世宗同意,於是被罷免離去。《明倫大典》書成后,被落職,死於家中。隆慶年間,贈少保,諡文莊[3]。
相關條目
- 大禮議
参考文献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汪俊,字抑之,弋陽人。父鳳,進士,貴州參政。俊舉弘治六年會試第一,授庶吉士,進 編修。正德中,與修孝宗實錄,以不附劉瑾、焦芳,調南京工部員外郎。瑾、芳敗,召復原官。 累遷侍讀學士,擢禮部右侍郎。嘉靖元年轉吏部左侍郎。”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時議興獻王尊號,與尚書喬宇、毛澄輩力爭。澄引疾去,代者羅欽順不至,乃以俊為禮 部尚書。是時獻王已加帝號矣,主事桂萼復請稱皇考。章下廷議。三年二月,俊集廷 臣七十有三人上議曰:「祖訓『兄終弟及』,指同產言。今陛下為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明 矣。孰謂與人為後,而滅武宗之統也。儀禮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漢宣起民 間,猶嗣孝昭。光武中興,猶考孝元。魏明帝詔皇后無子,擇建支子,以繼大宗。孰謂入繼之主與為人後者異也。宋范純仁謂英宋親受詔為子,與入繼不同,蓋言恩義尤篤,尤當不 顧私親,非以生前為子者乃為人後,身後入繼者不為人後也。萼言『孝宗既有武宗為之子, 安得復為立後』。臣等謂陛下自後武宗而上考孝宗,非為孝宗立後也。又言『武宗全神器授 陛下,何忍不繼其統』。臣等謂陛下既稱武宗皇兄矣,豈必改孝宗稱伯,乃為繼其統乎?又 言『禮官執者不過前宋濮議』。臣等愚昧,所執實不出此。蓋宋程頤之議曰:『雖當專意於正 統,豈得盡絕於私恩。故所繼,主於大義;所生,存乎至情。至於名稱,統緒所繫,若其無別, 斯亂大倫。』殆為今日發也。謹集諸章奏,惟進士張璁、主事霍韜、給事中熊浹與萼議同,其 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皆如臣等議。」”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1):“議上,留中。而特旨召桂萼、張璁、席書於南京。越旬有五日,乃下諭曰:「朕奉承宗廟 正統,大義豈敢有違。第本生至情,亦當兼盡。其再集議以聞。」俊不得已,乃集羣臣請加皇字,以全徽稱。議上,復留十餘日。至三月朔,乃詔禮官,加稱興獻帝為本生皇考恭穆獻 皇帝,興國太后為本生母章聖皇太后,擇日祭告郊廟,頒詔天下,而別諭建室奉先殿側,恭 祀獻皇。俊等復爭曰:「陛下入奉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猶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興獻帝 奉藩安陸,則不得祭憲宗。今陛下入繼大統,亦不得祭興獻帝。是皆以禮抑情者也。然興 獻帝不得迎養壽安皇太后於藩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於大內,受天下之養,而尊祀興獻帝以天子之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乃今聖心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於正統無嫌,乃為 合禮。」帝曰:「朕但欲奉先殿側別建一室,以伸追慕之情耳。迎養藩邸,祖宗朝無此例,何 容飾以為詞。其令陳狀。」俊具疏引罪。乃嚴旨切責,而趣立廟益急。俊等乃上議曰:「立 廟大內,有干正統。臣實愚昧,不敢奉詔。」帝不納,而令集廷臣大議。俊等復上議曰:「謹按先朝奉慈別殿,蓋孝宗皇帝為孝穆皇 太后附葬初畢,神主無薦享之所而設也。當時議者,皆據周制特祀姜嫄而言。至為本生立 廟大內,則從古未聞。惟漢哀帝為定陶恭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後 世之譏。陛下有可以為堯、舜之資,臣等不敢導以衰世之事。請於安陸特建獻帝百世不遷 之廟,俟他日襲封興王子孫世世獻饗,陛下歲時遣官持節奉祀,亦足伸陛下無窮至情矣。」帝仍命遵前旨再議,俊遂抗疏乞休。再請益力,帝怒,責以肆慢,允其去。召席書未 至,令吳一鵬署事。明倫大典成,落俊職,卒於家。隆慶初,贈少保,諡文莊。”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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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羅欽順 | 明朝禮部尚書 1523年-1524年 | 繼任: 席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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